泉州白癜风医院 http://m.39.net/pf/bdfyy/bdfjc/简介一、人口规模与功能定位
(一)规划范围与人口规模:镇区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确定城镇规划区范围西至旧州村,南至铁炉溪,北至勋德渠,城镇用地规模为2.14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模为.97h㎡,人均用地.98平方米/人。
人口规模,到规划期末(年)镇区人口1.2万人,。
(二)功能性质定位:是旧州镇*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观光旅游、商贸为主;农副产品加工为辅的商贸型城镇。
二、功能结构规划依据旧州镇现状建设格局和对外交通线路以及铁炉溪等主要决定因素进行分析,在研究各类用地的特点要求及其相互之间内在联系的基础上,确定旧州镇未来发展的布局为“一纵、一环、三横、六区”的方格网布局结构。
(一)一纵:由琼定公路(双拥大道)形成的交通发展轴。
(二)一环:规划城镇内环路,将全镇各区连接,形成城镇核心环区。
(三)三横:由双拥二路形成的交通发展轴、爱民路形成的商业发展轴以及旧州一横路形成的综合发展轴组成。
(四)六区:规划形成的特殊用地区、行*办公区、城镇中心区、教育医疗区以及东西两个生活居住区。
(a)特殊用地区:规划区内由特殊用地形成的相对独立的特殊功能组团,位于镇区用地西北。
(b)行*办公区:规划区内结合现状镇*府规划为行*办公区。
(c)城镇中心区:规划沿爱民路商业发展轴形成的城镇核心区,包括商住用地、商业金融用地、集贸设施用地等。
(d)教育医疗区:结合现状中小学、幼儿园及卫生院等用地,规划为教育医疗区,包括教育机构用地、文体科技用地及医疗用地等。
(e)生活居住区:规划区东部和西部规划为生活居住区,主要包括居民住宅用地、公共绿地等。
三、用地布局规划:(一)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区内居住用地主要为居民住宅用地,总面积为59.19h㎡,占总用地面积的42.90%。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主要集中在镇区中部偏南,镇区主干道南侧。重点在新镇中心南部建设完整的文体中心,规划用地的中北部建设新的行*中心,大力发展文化用地。增加文教设施用地,完善社会福利设施。
(1)行*管理用地:包括**机关和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行*管理机构,路东路西都有布置,总面积为3.68㎡,占总用地面积的2.67%。
(2)教育机构用地:包括中学、小学、幼儿园等,总面积为8.04h㎡,占总用地面积的5.83%。
(3)文体科技用地:布置在路东片区南部公共绿地附近,总面积为1.80h㎡,占总用地面积的1.30%。
(4)医疗保健用地:布置在琼定公路东片区,总面积为2.39h㎡,占总用地面积的1.73%。
(5)商业金融用地:集中设置两块商业金融用地,分布在琼定公路两侧和爱民路两侧以及新规划东环路两侧,总面积为8.42h㎡,占总用地面积的6.10%。
(6)集贸市场用地:分别设置在镇东西两个中心,与商业金融用地相结合,形成镇区的商业中心。总用地面积为1.51h㎡,占总用地面积的1.09%。
(三)工业用地规划:镇区不考虑工业用地。
(四)物流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主要布置在镇区北部,总面积为2.44h㎡,占总用地面积的2.44%。
(五)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在仓储用地西边规划交通场站,广场用地均匀分布在镇区用地内,总面积27.92h㎡,占总用地面积的20.24%。
(六)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根据需要规划控制区内设置了供水、供电、邮*、电信等各类公用工程用地及公厕、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用用地,总面积为4.82h㎡,占总用地面积的3.49%。
(七)绿地:
结合现有水系,规划在镇区北部设置一个文化娱乐公园,居住用地内点缀公共绿地,沿现状溪、渠、冲沟等布置生产防护绿地;总面积为16.86h㎡,占总用地面积的12.22%。(各项用地详见表4-3-01)
建设用地规划平衡表4-3-01
镇区用地规划平衡表
分类代码
用地名称
规划
面积(h㎡)
比例(%)
人均(㎡/人)
R
居住用地
59.19
42.90
49.33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59.19
42.90
49.33
C
公共设施用地
25.84
18.73
21.53
其中
C1
行*管理用地
3.68
2.67
3.07
C2
教育机构用地
8.04
5.83
6.70
C3
文体科技用地
1.80
1.30
1.50
C4
医疗保健用地
2.39
1.73
1.99
C5
商业金融用地
8.42
6.10
7.02
C6
集贸市场用地
1.51
1.09
1.26
W
仓储用地
2.44
1.77
2.03
其中
W1
普通仓储用地
2.44
1.77
2.03
T
对外交通用地
0.90
0.65
0.75
其中
T1
公路交通用地
0.90
0.65
0.75
S
道路广场用地
27.92
20.24
23.27
其中
S1
道路用地
25.02
18.13
20.85
S2
广场用地
2.90
2.10
2.42
U
工程设施用地
4.82
3.49
4.02
其中
U1
公用工程用地
4.20
3.04
3.50
U2
环卫设施用地
0.32
0.23
0.27
U3
防灾设施用地
0.30
0.22
0.25
G
绿地
16.86
12.22
14.05
其中
G1
公园绿地
6.56
4.75
5.47
G2
防护绿地
10.30
7.47
8.58
城镇建设用地
.97
.00
.98
E
水域及其他用地
76.44
其中
E1
水域
4.89
E2
农林用地
17.43
E5
墓地
7.09
E7
特殊用地
47.03
规划范围面积
.41
注:规划期末总人口为1.2万人。
注:规划总人口为1.2万人;规划总用地面积.4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97公顷,人均建设用地.98平方米。
(八)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行*管理用地(C1)
保留现状镇*府的办公用地,远期改造为企事业单位办公场地。包括**机关和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行*管理机构,路东路西都有布置,总面积为3.68㎡,占总用地面积的2.67%。
(2)教育机构用地(C2)
保留现状的旧州中学和小学。包括中学、小学、幼儿园等,总面积为8.04h㎡,占总用地面积的5.83%。
(3)文化科技用地(C3)
规划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活动中心。总面积为1.80h㎡,占总用地面积的1.30%。
(4)医疗保健用地(C4)
原址扩建镇卫生院,用地1.2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89%。
养老院用地1.1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0.85%。
(5)商业金融用地(C5)
集中设置两块商业金融用地,分布在琼定公路两侧和爱民路两侧以及新规划东环路两侧,用地13.0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8.57%。
(6)集贸市场用地(C6)
分别设置两个在镇东西两个中心,及仓储用地东边,与商业金融用地相结合,形成镇区的商业中心。总用地面积为1.51h㎡,占总用地面积的1.09%。
(九)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
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主要是指为居住小区级服务的中小学、幼儿园、卫生站、文化活动站、社区服务和商业服务设施。
四、道路交通系统规划(一)道路等级
(1)镇区主干道
在满足交通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考虑道路景观美化,规划干路按其布局,可概括为“三横四纵”闭合成一级道路网。主干道的道路红线宽为19m。
(2)镇区次干道
镇区次干道起疏通镇区内部交通和衔接主干道的的作用。
次干道规划的原则:首先对镇内现有的道路进行改造,提高其质量;其次根据发展需要,在干路网内设置。次干道红线宽为15m。
(3)镇区支路
镇区支路主要是解决各地块内的步行和车行需要。
支路规划的原则:在原有的道路基础上进行改造,以步行为主。支路红线宽为8m-10m。
(4)市场辅路
市场辅路主要保留原有市场道路,以步行为主。辅路红线宽度为8m。
(二)停车场、加油站、长途汽车站
停车场:规划较均匀地在镇区分布4个停车场(见土地利用规划图),以满足居住区、商业区、市场等的停车要求。
加油站:增设一个加油站在镇北部,一个在镇西部。整个镇区共设加油站点2处。
长途汽车站:安排在镇区北部。既方便镇内居民出行,又能 限度地减少对镇中心区的干扰。
(三)道路纵断面控制
(1)本控规给出了10m路幅以上道路的所有纵坡控制指标,虽然本地区局部地形起伏较大,但平均坡度在0.3%~3%以内,均符合规范要求。
(2)内部道路设计车速均控制在30公里/h以内。
(3)在交叉口各路段道路90m范围内的纵坡均调到3%以内,符合规范要求。
(4)纵断面充分考虑了排水工程的要求。
(5)生活区道路中的人行道充分考虑无障碍设计。
(四)竖向工程规划
(1)道路竖向规划
综合考虑规划区现状地形、防洪防涝及管网布线要求。规划区道路竖向设计统一采用国家85高程,按规划区20年一遇防洪防涝标准为基准。按有利于雨水就近排出为依据,确定规划区地块高准。尽量保证道路纵坡坡度大于0.3%、小于3%。
(2)场地竖向规划
(a)场地地形特征:旧州组团规划用地为微丘坡地,其规划建设用地的现状地形标高分布在17~34m之间,规划地形标高在24~35m之间。
(b)场地标高:场地标高原则上应高于道路标高。当地形条件限制造成场地标高低于道路标高时,其高差应控制在50cm以内,以保证场地支线管能与干管顺接。
五、绿地景观系统规划(一)城镇绿地系统基本框架
在旧州镇南部有铁炉溪由东至西流入南渡江。规划中应以生态绿地为主体,以防护绿地,公园绿地,街头开放绿地为点缀,以城镇周围农田为背景,形成自然绿地与人工绿地交融的绿地系统。
(二)城镇绿地系统规划
(1)公共绿地(G1)
城镇公共绿地由东西南北中五个点式公园绿地构成,能很好地为城镇居民服务,具有良好休闲度假观赏的功能。
(2)防护绿地(G2)
镇区内主干道控制约10m的防护绿地,以生态维护和休闲为主。
(3)附属绿地
(a)居住区及单位附属绿地的主要控规指标:
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40%;
企业、仓库、交通枢纽、商业中心绿地率不小于35%;
学校、医院、机关团体绿地率不小于35%。
(b)道路广场绿地。广场绿地主要有文化活动广场,设置在文化活动区。
(c)道路绿地的主要指标控制:
近期主次干道,绿带面积应分别占道路面积的20%、15%。
未建道路应分别达到25%、20%;
远期主、次干道应分别达到30%、35%;
规划区西、东两侧,结合农田、山林,形成生态绿地。
(4)树种规划
旧州镇园林绿地的树种选择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a)遵从树种的地方性原则:主要树种均选择经济性好的海南树种。如棕榈科中的椰子树、油棕、蒲葵、槟榔等;禾木类树木,如桃花心木、凤凰木、菠萝蜜、蒲桃类、刺桐类、榕树类、榄仁树、雨树、花果梨木等。
(b)遵从树种的生态性原则:规划用地已有一些现状树木,规划考虑保留。同时可考虑在多种植物搭配中适当配以功能性树种。如阴香、夹竹桃、樟树类等,以利于空气净化,体现滨江城镇之特色。
(c)遵从绿化效果的重点原则:可在道路绿化中,引种部分海南已大量供应苗木的且价格较低的海外树种作点缀。
(5)镇区景观结构规划
镇区景观结构可概括为:一轴两面、五点一环。
一轴:以爱民路为主的商业景观轴,主要以商业街景打造人文商业轴。
两面:镇区南部的铁炉溪及周边农田绿地,镇区东部的农田园地均自然形成环绕镇区的自然景观,通过道路的通达形成有序的自然景观渗透。
五点:现状旧州公园、老市场西部、旧州小学东部、旧州卫生院东部及新规划镇区东部的公共绿地是镇区内主要的景观节点。主要突出自然游憩的公园景观。
一环:双拥大道,双拥西路及规划一环路两侧的防护绿带与五个公园绿地串联形成镇区内慢行环道,将镇区内绿化紧紧联接形成了景观网。
(6)镇区道路景观规划
道路景观着重体现城镇现代新形象,道路两侧布置主要公共建筑并联系道路两侧的步行商业街区。道路中段联系广场和公共绿地形成的在型开放空间,道路景观重点体现人工景观和自然田园风光。
六、环境容量规划(一)环境容量规划
(1)控制目标
土地开发强度涉及到建设容量和环境容量、交通负荷能力和功能需要等多方面的因素。规划通过合理的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形成良好的城镇空间环境,并对投资引导、土地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形成合理的城镇结构起到积极的作用。
(2)控制内容
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通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三项指标来控制。
容积率系指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与该项目规划使用土地面积之比,地下建筑作为设备、车库时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本地段控制指标中所定的容积率是指所允许的 值,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突破。
建筑密度系指建筑物基底总占地面积与该项目规划使用土地面积之比。本地段控制指标中所定的建筑密度是指所允许的 值,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突破。
绿地率系指规划用地中绿化用地面积(含水面面积)与该建设项目规划使用土地面积之比。由于绿地率与建筑密度的相关性较强,较高的建筑密度造成用地的绿地率稍偏低一些。本地段控制指标中所定的绿地率是指所允许的最小值,即绿地率不得低于规定的指标。
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在不超过1.2,建筑密度控制在25%以下,绿地率不得低于40%;带沿街商业的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控制在不超过1.5,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下,绿地率不得低于35%。
公共设施用地:依据园林化、亲民化思想,开发强度不宜过高,容积率控制在不超过1.2,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绿地率不得低于30%。其中:教育科研用地:依据生态校园的建设思想,结合当地的气候特点,教育科研用地的开发强度不宜过高,应略低于国家规范要求。新建学校 容积率控制在1.2以下,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对于已建的开发强度过高的学校,建议适当缩减学生规模。商业金融用地:根据不同用地性质确定开发强度。对于旧州这样的城镇,一般商业、服务业、市场等建筑的层数较低,容积率控制在1.5,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下;商务、金融、酒店等建筑占地小,层数较高,容积率控制在1.5,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下。体育、医疗以及其它市*配套设施按国家及地区有关规范控制其开发强度。
各地块开发强度控制指标具体见《地块开发控制指标一览表》与地块控制分图则。
(二)建筑高度控制
根据规划区开发模式和城市设计引导规划,结合规划区功能布局和开发强度确定规划区中建筑的限制高度,形成特征明显的天际线。其中商业控高≤24m,居住控高≤35m。
各地块建筑高度控制指标见《地块开发控制指标一览表》与地块控制分图则。
(三)后退红线控制
(1)控制目标
为保证规划区的环境质量和街道的适宜宽度,使区内街道尺度宜人,且建筑掩映在大片的绿化之中,规划对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有一定要求,并综合考虑建筑应急通道以及日照和防火要求。
(2)控制内容
沿道路两侧改建、扩建,无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后退城镇主、次干道红线的距离为8-10米,城市支路后退红线距离为5-6米;沿道路两侧新建,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后退城镇主干道10米,城市次干道后退红线8米,城市支路后退红线5-6米。
新建影剧院、广场、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层与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面临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为10-12米,并让留出临时停车与回车场地。
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多、低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
相邻的建设地块间建筑应互退相邻用地红线各3米。
为保证舒适的街道尺度和宜人的街道景观,除重要建筑以及交叉口四周建筑外(经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增加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但不得减少),其它所有建筑严格按规定距离后退道路红线,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四)建筑间距的规定
建筑间距的规定按下表来控制,并须满足消防、日照、卫生、管线埋设和建筑设计规范等要求:
建筑间距要求一览表
建筑高度
平行布置
垂直布置
山墙间距
南北朝向
东西朝向
南北朝向
东西朝向
间距
最小值
低层
1.2H
1.0H
0.8H
0.8H
0.4H
≥6
多、中高层
0.8H
0.8H
0.6H
0.6H
0.4H
≥8
注:1、“平行布置”时:朝向为南北向的H指南侧建筑的高度;朝向为东西向和山墙间距的H指较高建筑的高度。
2、“垂直布置”时:朝向为南北向的H指南侧建筑的高度;朝向为东西向的H指较高建筑的高度。
3、南北朝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含45°)角以内的建筑朝向;东西朝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以内的建筑朝向。
(五)停车泊位控制
(1)控制目标
城镇的发展必然提高汽车的拥有量。为保证规划区交通的良好运行,以及地块建设与经营的需要,在建设社会公共停车设施之外,各个地块根据自身的使用性质与开发容量应配建足够的停车泊位。
(2)控制标准
规划区各地块的停车泊位配置依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和开放容量进行配置,一旦开放容量确定,依据标准计算得出的停车泊位即为强制执行的刚性指标,控制分图与《地块开发控制指标一览表》中泊位指标为依据基准容积率计算得出的机动车泊位指标,且不考虑用地性质的兼容性。基本标准见下表:
用途
分类
单位
标准
住
宅
停缓建项目或拆迁安置住宅
车位/户
0.5;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
单元式住宅
车位/㎡建筑面积
1.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旧城区取0.5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
独立式及联排式住宅
车位/户
2.0
商
业
商业建筑(区)
车位/m2建筑面积
小于等于m2部分取2.0;超过m2的以m2为基数往上递增,递增部分取0.8~1.0;旧城区取0.4~0.6;自行车及摩托车取7.5
批发交易市场
车位/m2建筑面积
1.5~2.0,旧城区取0.5~0.6自行车及摩托车取7.5
农贸市场
车位/m2建筑面积
1.0;旧城区取0.5~0.6;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5
酒店
车位/客房
四、五星级宾馆0.4~0.6车位/客房,其他星级宾馆0.3~0.5车位/客房
自行车及摩托车取0.2
专业餐饮、餐馆
车位/m2建筑面积
2.5~3.5,旧城区取0.8~1.5自行车及摩托车取3.6
办
公
行*办公楼
车位/m2建筑面积
1.5~2.0,旧城区取0.6~1.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
商业办公楼(写字楼)
车位/m2建筑面积
1.8~2.2,旧城区取0.6~1.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0.4
其它办公楼
车位/m2建筑面积
1.2~1.5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0
工
业
厂房
车位/m2
建筑面积
0.2~0.6
仓库
车位/0m2
建筑面积
0.4~0.6
公
园
综合公园、专类公园
车位/0m2
占地面积
0.5~1.5
其它公园
车位/公顷
占地面积
需进行专题研究
文
体
设
施
大型体育场馆
车位/座
3.0~4.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
小型体育场馆
车位/座
2.0~3.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
市级影剧院
车位/座
4.5~5.5
自行车及摩托车取30
一般影剧院
车位/座
2.0~3.0
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
博物馆、图书馆
车位/㎡
建筑面积
0.5~1.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0
展览馆
车位/㎡
建筑面积
0.7~1.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5
医
疗
设
施
医院
车位/㎡
建筑面积
0.2~0.4
自行车及摩托车取3.0
医院
车位/㎡
建筑面积
0.4~0.8
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5
教
育
设
施
中学
车位/㎡学生
0.7~1.5;自行车及摩托车取70
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
小学
车位/㎡学生
0.5~1.2;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
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
幼儿园
车位/㎡学生
0.5~1.2;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0
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
交
通
设
施
火车站
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
3.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2.0
长途汽车站
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
2.0;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0
公交枢纽站
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
1.5;自行车及摩托车取1.0
注:1、交通发展策略确定的控制地区的停车位配建指标按该策略的规定执行。
2、学校校门应考虑停车场,并设接送学生的缓冲空间。
3、批发交易市场是指生产资料市场和批发为主的其它交易市场。
4、客运码头、火车站、公交枢纽站、机场、医院、文娱中心、商场、酒店、大型居住区及交通严格管制路段等地区,应设置2个以上出租车候客专用停车位。
5、建设工程配建的停车场(库)建成后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6、停车场用地面积:小型汽车按25㎡/每车位、自行车按1.5㎡/每车位计算;停车库建筑面积:小型汽车按35㎡/每车位、自行车按1.8㎡/每车位计算。
7、停车场(库)的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可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开设,距主干路交叉口距离应大于70米,且应有单独的车行道。
8、机动车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在城市中心地段一般不超过米;在一般地段不宜超过米。
9、其它未涉及的大型设施的停车位配建标准应专题研究确定。
10、停缓建工程项目停车场(位)配建按以下指标核定:住宅,0.5车位/㎡建筑面积;公共建筑,0.5车位/㎡建筑面积。
(六)建筑形体与色彩控制
(1)控制目标
建筑形体与色彩是各种建筑功能的外在表现方式,注重与旧州古韵文化相结合,充分体现琼北建筑风韵,把握珠崖文化脉络,应通过总体的设计加以适度的引导和规定,使整体建筑空间健康有序,并通过特定的建筑空间给居民提供丰富多彩活动场所,表述城镇文化内涵。
(2)控制内容
规划对区内建筑的形体与色彩原则上做如下规定:
行*办公、商务金融类建筑:一般体量较大,建筑正入口前通常有一个开敞空间;对于同一建筑群,建筑宜采用较一致的体量和高度;建筑造型以水平线条为主,开窗简洁、细部处理精致,建筑色彩上应强调统一协调,以深暖色调为主,与碧水青山相辉映。
商业中心和各社区中心的公共建筑:在体量、高度等关系上应符合空间构图的基本原理,建筑在近人尺度上应有一定的呼应;建筑风格可灵活多样,色彩温暖丰富,营造出充满活力的商业氛围;在建设前,应对各个中心的公共区域整体进行详细的空间环境设计,以保证空间环境品质。
普通居住建筑:以多层的住宅为主,建筑体量不宜过大,在建筑布局上应错落有致。建筑形式宜采用坡屋顶,可根据不同的开发意向采用不同的风格。建筑色彩上也可以市场认同为准绳,但在同一街区之中宜保持相同或相近的建筑风格及色彩。
特色建筑:提取古韵小镇文化元素,以低层为主,建筑体量应较小且协调,统一采用坡屋顶形式;单体建筑在建筑风格、色彩、开窗等形式上可不做限制,任由个性发挥。
七、三线控制(一)绿线控制
指各种绿地(包括林地)的界线。
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要求规划的建筑、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限期迁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二)蓝线控制
规划区必须控制的水系,主要为区内各湖泊以及其他排洪需要的水系、截洪沟等。
规划区蓝线内严禁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以及其他对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三)*线控制
指必须控制的规划区基础设施用地控制界线,包括供水厂、供电站、污水处理站、消防站、垃圾转运站、加油站等。
规划区*线范围内严禁进行下列活动:违反本次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基础设施以及其他损坏基础设施或影响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八、主要图纸1、区位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
3、功能结构分析图
4、道路交通规划图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6、容积率控制图
7、建筑密度控制图
8、建筑高度控制图
*府公示地址